曹达贵
“科教兴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表明我党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学校的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将学校建成最安全的地方是广大家长的共同心愿,也是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职责。
都昌是一个拥有75所中小学校、6200余名教师、每学期约14万学生在读、每年8000余名学生参加高考的教育大县,校舍安全一直是制约和困扰学校工作的一大难题,本文试从分析校舍安全的现状入手,探讨如何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存在的问题
1. 危房多。据2008年底的统计数字显示,该县中小学还有危房60601平方米,其中D类危房12068平方米,C类危房20512平方米,B类危房25021平方米。
2. 防震差。因风霜雨雪等自然灾害及年代、设计、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许多学校的校舍建筑墙体出现多处裂缝,甚至楼面出现渗水、漏水等现象,全县尚有296335平方米的校舍亟需进行抗震加固。
3. 班额大。受城镇化及教育资源相对集中的影响,该县县城中小的校舍极为拥挤,大班额问题尤为突出。县城小学每班平均学生达73.6人,初中每班平均学生达79.3人,个别班级学生甚至超过100人。农村中小学大班问题也较为严重,初中班大部分在70人以上,人口较为密集的村小小学班也在60人以上。按照省政府“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规定,都昌的中小学校舍还十分紧张,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1. 校建质量。部分校舍工程质量尚可,但因使用时间较长,自然损坏严重,多数外粉刷层风雨剥蚀,承重墙体得不到保护;还有部分校舍因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程质量不高导致存在安全问题,如周溪二中竣工于2006年的寄宿制工程楼,屋面多处漏水,顶楼基本不能入住。
2. 校建资金。因该县为农业大县、工业弱县和财政穷县,每年向校舍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不足,因而许多校建资金大多由校方垫资,不同程度拖欠承包方工程款,而校方每年又必须从捉襟见肘的行政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校建债务,因而难以保证投入资金进行校舍维修和改造。如周溪一中的教工宿舍、周溪枭阳完小教学楼、沙岭林九村村小教学楼、虬门整体村村小教学楼等共2100余平方米由于缺乏资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校建管理。学校是公益性事业机构,该县自发生土塘中学“11.18”事故以来,县政府一方面狠抓学校安全,另一方面每年向社会招考较大数量的教师,但由于教师流动性较大,目前还未达到要求,除极少数教学管理人员以外,还无法安排校舍维修与管理方面专业人员,而学校也无财力聘请校舍专业的管理人员。校舍及附属设施长期得不到修缮,校领导只能长时间奔波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维修投入存在推诿现象,C级和D级危房的存在危及师生生命安全。
三、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思考与对策
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心愿,校舍安全工程是一个需要部门广泛参与、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借鉴建筑设施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发挥专业部门技术支撑优势,科学制定校舍安全标准,深入细致进行校舍排查鉴定,依法依规拟定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精心做好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1、建立校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校舍的维修、改造乃至新建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立校舍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一是政府公共财政向教育公益事业加大投入,将D级危房重建、C级危房改造和达不到要求的校舍改造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以获得有关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提高做好规划与立项工作;三是本着“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质量鉴定、工程验收、产权证明等工作中,除涉及必须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外,可以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如质检费、监理费、消防验收费、防雷检验费、测量费、工本费、房产管理费、评估费、产权费等,最大限度减轻学校负担。
2、建立健全校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一是各级学校对所有校舍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二是上级部门应按现有校舍面积、现有人口和现有学生数安排资金用于现有校舍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而且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维修资金用于新建校舍,只有将校舍的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做好,才能有效控制危房的增加;三是加强学校的校舍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研究解决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的问题,改变校舍维修经费投入“无人管”的局面,保证校舍正常维护,保证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消失,现存危房逐步改造完成。
3、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新机制。一是建立定额机制。根据校舍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生均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校每年所需维修资金;二是建立配套机制。根据所需改造资金,由市、县、乡、校多级按比例分摊;三是建立专账机制。每所学校应建立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专账,做到维修资金专用;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由各校校长为维修改造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实施各项工作,确保校舍安全,将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作者系市人大代表、都昌县周溪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