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强制戒毒。为了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情况汇报,对浔阳区、九江县、彭泽县的执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先后深入3个社区服务站、3个基层派出所、2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走访了戒毒脱瘾人员,查阅了吸毒人员登记册和相关工作资料,实地察看禁毒和戒毒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检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2015年3月份,我市共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3万余人,占全省在册吸毒人员的15%,按照国际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和隐性比例,我市实际吸毒人员超过6万。面对日益严峻的毒情形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惩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强力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积极遏制毒品蔓延势头,推动了《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绩得到了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禁毒局的肯定。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缉毒执法先进单位,市禁毒支队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一)全面开展禁毒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把缉毒执法作为禁毒工作的核心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毒品违法犯罪。2013年至2014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985起,缴获各类毒品102.13公斤,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91名。在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开展的全国禁毒百城会战中,破获公安部督办目标案件7起,省公安厅督办目标案件4起,工作成绩在全国非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有效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分子;全市检察和审判机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毒品犯罪案件实现快捕快诉快判。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毒品犯罪案件738件821人,全市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653件696人,有效推动了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二)多措并举实行预防,加大禁毒防控工作力度。在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同时,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加大防控工作力度,控制和减少毒品蔓延。一方面,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控,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KTV、洗浴、宾馆、足疗、出租屋等场所作为清查整治的重点对象,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麻醉、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用作非法用途。市卫生部门认真审核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购用计划与使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对麻醉、精神药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加强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药用罂粟壳生产销售监管,对违规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修水某医药公司处以4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涉案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努力建立戒毒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管控收戒工作。一是建立吸毒人员管控机制,做好吸毒人员排查录入和管理工作。九江县实行强制隔离吸毒人员戒毒出所后“无缝对接”工作机制,规定戒毒出所人员必须由派出所民警、社区康复专干亲自接回,并一一登记造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现已登记掌握1067名吸毒人员。二是实行强制隔离戒毒。利用强制戒毒所的专业戒毒职能和资源优势,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自建所以来,共戒毒期满出所人员17000余人次,其中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000余人次,自愿戒毒人员6000余人次,帮助众多吸毒人员摆脱了毒瘾危害。三是探索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有效办法。建立以村(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禁毒青年志愿者等组成的帮教队伍,对戒毒人员全面实行跟踪帮教。浔阳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五个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站)74个,配备兼职工作人员74名,被国家禁毒委命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今年6月份,九江浔阳义务禁毒志愿者协会会长谭曼秋赴北京参加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注重增强全民拒毒防毒意识。全市各级坚持把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作为事关禁毒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2014年,我市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考评中位居全省第一,是唯一获得满分的地级市。一是将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托“法律六进”和“6·26”国际禁毒宣传日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措施,统一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开展宣传,对缉毒行动和成果进行广泛报道,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二是紧扣公共娱乐场所、社区、学校等重点场所,采取警示教育、禁毒知识普及等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三是针对青少年学生、城市无业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着力开展毒品危害防范教育。近两年来,彭泽县共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6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禁毒横幅124条,制作禁毒宣传展板32块,全力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毒情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和戒毒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毒情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涉毒基数量大面广。吸毒人员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我市登记在册的本地籍吸毒人员仅次于南昌,占全省15%,且年均增长超过20%,此外还有大量隐性吸毒人员未被掌握。二是吸毒人员范围低龄化、扩大化。吸毒群体从过去的无业人员为主逐渐向单位职工、演艺界人士甚至公务员等人群扩散,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在册吸毒人数的66.7%。三是毒品种类多样化,制作简易化。2011年以来,永修、修水、星子、瑞昌等地相继发现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物品及制毒窝点。四是社会危害日益严重。因吸毒引发的刑事案件、极端事件比例高,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严重。
(二)禁毒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禁毒戒毒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较为薄弱。一是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衔接、配合、协同作战的意识不强,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未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综合治理的禁毒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各县(市、区)政府还未将禁毒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禁毒工作经费基本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三是基础建设不健全。全市没有禁毒教育基地,没有毒品检查站,没有特殊吸毒人员收治点。
(三)禁毒宣传的针对性、经常性不够。禁毒宣传目前主要依靠集中宣传、禁毒日等重点时段的运动式宣传,有针对性的持久深入宣传工作做得不够。
(四)戒毒工作不够规范。一是强制戒毒转段执行未能常态化,没有严格按照《戒毒条例》的规定,对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3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二是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对病残等高危吸毒人员监管办法不多。
三、意见建议
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加大宣传引导,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有效降低我市所占全省在册吸毒人员比例。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禁毒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相互配合、形成禁毒工作合力,并积极督促、协调、指导县(市、区)禁毒、戒毒工作。二要认真落实《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市本级财政预算要足额保障禁毒和戒毒工作经费;县(市、区)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和戒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四要将禁毒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二)强化管控,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一要切实加强“海陆空邮”四位一体的堵源截流机制建设,常态化管控毒品输入渠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源头管理,全力挤压毒品供应市场。二要持续保持缉毒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三要加大对易涉毒场所的监管与整治力度,有效防范新型毒品的蔓延扩散,全面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
(三)扩大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统筹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一要在市本级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二要在市级宣传媒体有效时段开辟禁毒公益宣传平台。三要建立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长期性机制。四要加强禁毒戒毒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禁毒公益事业,营造全民禁毒防毒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管理手段,规范戒毒康复管理工作。一要建立特殊吸毒人员收治点。二要进一步研究强制隔离戒毒转段工作机制,做好吸毒人员收戒和转段工作。三要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工作模式,改善社区戒毒场所和医疗技术条件,确保戒毒、康复制度有效落实。四要创新帮教戒毒人员安置工作,加强戒毒人员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