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根据2016年监督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织开展了对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在听取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汇报的基础上,4月6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斌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农工委、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武宁县、瑞昌市、彭泽县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百县百园”工程建设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分类建设”的工作思路,结合九江实际,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上已由探索起步阶段提升到持续发展阶段。目前全市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9家,永修县被列入2015年全省五个重点建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之一。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认定评选工作已全面启动,选出了25家农业基础条件好、比较优势明显、现代化程度高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全面覆盖了各县(市、区)。
1、强化保障,积极推进园区建设。一是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和专题调研现代农业和园区建设工作。2015年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员,积极推动全市示范园区发展。在县(市、区)层面上,共有8县2市1区成立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编制了园区总体规划。二是机制保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助推示范园区建设。都昌县、九江县制定了园区建设专项扶持办法,分别从土地供给、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三是资金保障。我市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达2.3亿元,用于改善园区农业基础设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面积达3.4万亩。瑞昌市整合资金8000多万元支持园区发展粮油、蔬菜、茶叶三大主导产业。四是科技保障。园区引进培育新品种255个,示范推广新技术106项,“三品一标”农产品创建147个,仅都昌县晨晖农庄示范园就获得80项有机农产品认证;园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6%。
2、依托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园区。一是依托规模发展优势。我市2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累计流转土地19万亩,10000亩以上园区8个,5000-10000亩园区6个,园区农业总产值达21.8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5亿元。瑞昌市以赛湖、横港园区为核心,辐射带动范镇、南义、桂林等地规模化粮食生产基地,涌现了范长青、沈瑞华等全国种粮大户。二是依托区域特色优势。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布局和区域特色,不断壮大主导产业,园区建设对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和引领作用有所显现。武宁县园区24家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建成了一批优质生产基地,其中苗木10000亩,山核桃8000亩,吊瓜4000亩,中药材1200亩。三是依托现有品牌优势。充分利用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有效提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彭泽县芙蓉农场示范园区高度重视良种繁育和科研培训工作,着力打造鄱阳湖大闸蟹、彭泽鲫等知名农产品的品牌价值,有效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3、园区带动,实现“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产业融合。部分园区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将农产品生产、加工与休闲旅游、科普教育有机结合,成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亮点。如武宁县新光农庄、九江县仙客来灵芝产业园已成为全省休闲农业的示范样板。二是促进主体培育。全市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共建园区的建设局面,目前已有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省市级龙头企业、246家农民合作社、117户家庭农场,442户种养大户入驻园区。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我市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增收,园区累计吸纳农民就业81725人次,入园农民人均纯收入14500元。
二、存在问题
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国家级园区创建标准,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规划引领作用不明显。部分示范园区规划未充分综合考虑园区自身的交通区位、功能定位、产业特色、市场潜力等因素,产业布局和项目引进不尽合理,同构化现象较为明显。有的园区规划只注重农业的生产功能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农业作为旅游载体的功能定位,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更缺乏对园区主题文化的挖掘和打造。有的县区至今尚未编制园区发展规划,有的县区虽已出台规划但连核心区定位都不明确。
2、园区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目前全国共有283家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我省有11家,但我市尚未实现零的突破,与我市在全省农业地位和做大九江战略极不相称。部分园区入园项目少,建设规模小,产业规模集聚效应不明显,品牌效应和产品竞争能力不强,新品种技术展示基地、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缺失,集生产、加工、流通、示范为一体的综合体系尚未形成。现有入园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总体偏弱,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待提高。
3、园区建设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县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园区发展的宣传和扶持重视不够,没有形成浓厚的发展氛围。从此次赴县区调研掌握的情况,一是园区建设在用地、融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园区的快速发展。二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的整合与监督机制,难以形成集中打造园区的合力。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园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农业信息网络化建设滞后,不能为园区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建设规划和推进机制。一是抓紧编制和完善园区规划,各地要注重园区建设规划与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因地制宜谋划园区主导产业、优势项目;要明确核心区的定位,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拓宽园区发展空间,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现国家级园区零的突破。二是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推动机制,将园区建设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农业、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强化工作合力。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园区建设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选择好园区创建主体,强化效益驱动,确保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力度。要根据园区建设需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始终坚持大招商、招大商,招能加快本地经济建设的大企业、大项目,引进一批真正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每个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建设始终坚持投资主体要明,建设规模要大,辐射带动要强,紧抓质量和速度两个关键,促进园区提质增效。
3、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保障力度。一是要对示范园区生产、仓储、加工等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给予政策倾斜,并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契机,促进农村土地向园区集中。二是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园区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开发针对园区建设和发展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支持作用。
4、进一步夯实园区发展基础和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农业物联网等智慧农业平台,逐步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服务体系建设,对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疫病防控等领域农业科技创新给予重点扶持,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科技公共服务机构,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促进园区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