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人大机关是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机关设有市人大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内务司法、法制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5个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主持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县(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讨论决定本市行政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大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6人(不含市人大常委会领导8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140人,其中:在职人数85人,包括行政人员7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九江市人大收入预算总额为303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5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7%;上年结转7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人大支出预算总额为3035.5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35.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1.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4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2%,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4.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78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住房保障支出77.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41.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6%;商品和服务支出1845.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资本性支出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人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38.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7%,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住房保障支出77.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人大机关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45.1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0.17万元,下降5.1%。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人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0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0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人大事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行政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等等商品服务支出。
(四)机关服务: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人大会议: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六)人大立法: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七)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八)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