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保障代表职权,推进政府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全面提高,办结率和回执满意率(含基本满意)均达到100%。
一、办理机制完善到位
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庐山市人大常委会以健全完善机制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完善办理机制。每年市人代会闭幕后,常委会及时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科学分类,同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将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办理,对建议的办理格式、办结时限、答复反馈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收到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交办,将任务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庐山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对人大建议从接收到答复各程序和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使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实行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市长领导、常务副市长负总责、其他副市长分线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各分管副市长具体协调和督促所分管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对分管承办单位制定的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和办理计划进行审定,对建议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的答复进行审核。同时,建立健全了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办理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奖惩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办理认真、成效突出、代表比较满意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拖延应付、不认真办理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办理措施沟通到位
庐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的沟通,实行交办前、交办后、办结后“沟通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一是加强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之间的沟通联系。代表建议交办前,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及时研究确定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原则、方法和措施,明确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并确立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二是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代表建议交办后,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与代表见面,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意愿和要求,与代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为办理后续工作找到方向;在办理过程中同代表见面,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沟通情况,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达成共识,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办理结果的沟通和反馈。代表建议办结后,一方面,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同代表见面,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代表和常委会,并书面征询代表意见。另一方面,常委会实行与代表的双线评价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发放至乡镇人大主席团,把评估的主动权交给人大代表,代表填写后直接交回常委会,避免办理结果出现“被满意”和假满意现象。
三、办理实效督办到位
督办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的保障,为切实推动办理工作,常委会和市政府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一是建立重点建议领导督办制度。按照“特事特办”和“重大问题重点解决”的原则,每年常委会都从代表所提建议中,选出内容相对集中、涉及范围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实行牵头重点督办,办理中通过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大催办力度,确保重点建议得到较快、较好的落实,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比如:常委会对代表所提环庐山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开展了环庐山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视察,实地察看了白鹿镇、温泉镇、海会镇环庐山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石材整治搬迁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通过督办,引起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对环庐山公路沿线环境的整治力度,目前,环庐山公路沿线398个花岗石加工企业全部关停,近10万件石雕工艺品和20万方荒料完成搬迁,环庐山公路线沿环境得到有效改观,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高度赞扬。二是建立办理情况督办通报制度。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会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全面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三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结束、答复完毕后15天内进行“回头看”,自查所办理答复建议的落实情况。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采取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答复“已解决”的进行检查验收,对答复“正在解决”的查看承办单位解决和落实进度,对答复“不能解决”的将核实原因。四是建立常委会会议审议制度。每年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邀请部分提出建议代表列席会议,针对代表所提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此外,今年还将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专题询问,对办理难度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承办和协办单位围绕询问题目作出答复意见,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