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民宗局局长朱晓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呈现出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同时,会议也指出了我市少数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族工作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民族村组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城市回民墓地问题有待解决、城市民族服务管理有待加强。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调处民族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实基层民族工作力量,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努力构建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网络,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格局。要增加民族工作经费,可比照外地做法,适当提高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城市民族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要全面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真正形成关注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发展、关爱民族群众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干部民族政策的培训和民族干部的培养,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加大民族村组支持力度。要在全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民族工作,确保少数民族与全市同步小康;整合投向民族村组的资金和项目,精准帮扶,务求实效。要着力改善民族村组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出行难、饮水难、就学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要抓好民族村组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重点扶持有发展前景、带动效应好的特色农业项目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要把民族村组新农村建设与彰显民族特色文化元素结合起来,把弘扬民族文化与发展特色旅游融合起来,以特色促旅游、以旅游促发展。
3、进一步解决好市区回民墓地问题。要站在尊重民族习俗、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抓紧落实政府会议纪要(九府厅纪要﹝2015﹞3号),妥善解决好市区回民墓地问题。
4、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要尽快搭建城市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建立与重点流出地之间的交流联动机制,切实掌控信息、防范于未然。要加强城市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请市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