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孙丽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农村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立足贫困地区实际,以精准扶贫为主线,全力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基础扶贫、科教扶贫、保障扶贫、社会扶贫等各项工作,扶贫攻坚取得一定成效。会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市仍有1个国贫县、1个省定贫困县、333个贫困村和30.33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任务艰巨。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以精准识别施策为切入点,力求号准“贫脉”。严格按照收入标准和“七步法”等程序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析致贫原因,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建立健全贫困人口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大力推进保障扶贫和教育、医疗扶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要纳入农村低保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2、以增强内生动力为突破口,力促斩断“贫根”。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动作用,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布局和贫困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大力推进“一塘鱼、一亩果、一棚禽(畜)、一处景、一个人”的“五个一”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依托修水、都昌等贫困县的丰富旅游资源,加快河湖、村庄整治和旅游景区、线路建设,大力发展红色、乡村、休闲旅游,使之成为贫困地区群众增收的又一项重要来源。二是加大搬迁减贫力度。继续探索完善修水“两分两换六联动”搬迁扶贫工作模式,坚持将扶贫搬迁与城乡统筹、进城入园、镇村联动结合起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就业保障、惠农政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作为,共同破解搬迁扶贫难题,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切实做好搬迁移民的后续帮扶工作。三是加大扶智脱贫力度。继续依托“雨露计划”、“阳光工程”、“金蓝领工程”等培训资源和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将贫困户及其子女培养成为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脱贫主力,并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3、以推动制度创新为主抓手,确保摘掉“贫帽”。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盘活农村要素资源,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财产性收入。二是完善精准扶贫的部门协作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工作合力,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到2018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重点贫困县脱贫摘帽。三是优化资金保障、整合机制。各级财政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主导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效推进。金融部门要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贷、助学贷款、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以及特色农业保险,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加大部门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单位包村挂点实行扶贫、村建、新农村建设合并推动,实现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四是探索创新社会帮扶机制,着力拓宽帮扶途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请市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