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beat365提前结算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9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九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总体情况较好。会议也指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不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欠佳,未成年人犯罪、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还比较严重。为更好地推进《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学习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列入七五普法内容。民政和司法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

2、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优化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强化经常性监管,优化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加强对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对营业性网吧全面实行上网实名制和零点断网的监管;发挥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作用,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3、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工作。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二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三要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民政、共青团、妇联等未保成员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服务和互助活动。四要因地制宜落实家庭监护机制,在“留守儿童之家”等服务机构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沟通服务机制,达到远程监护效果。五要全面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同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4、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要注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落活动,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思想防线;二要注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学校要将道德教育列入教学重点内容,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道德防线;三要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减少冲动,增强自制力,拒绝在外界因素诱惑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5、严厉打击,努力降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案率。全市公、检、法部门要坚持“从快、从严”方针,严厉打击拐卖、虐待、遗弃、性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引诱、教唆,胁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请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各项建议和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