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在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督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督查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办理情况汇报,并与法院负责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审判工作进行了座谈,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督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意见“宽严相济,严格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的落实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度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针对职务犯罪轻刑化的问题,专门制定了《关于贪污罪、受贿罪量刑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对贪污、受贿犯罪份子严格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暂行规定(试行)》等多项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制度,下发至全市各基层法院执行,统一规范全市法院职务犯罪案件缓、免刑适用标准,对不具备上述制度规定的各项具体情形的被告人,一律不得使用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对各县(市、区)基层法院拟判处缓、免刑的职务犯罪案件,都规定要报送市中级法院备案,严格非监禁刑的适用。
二、关于审议意见“加强指导、不断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的落实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对全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对各县(市、区)法院疑难复杂、定性存在重大争议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后,统一审判尺度,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防止不同基层法院对同样性质的案件作出不同罪名判决等情况的出现。并根据总结出的实践经验,认真推进职务犯罪审判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充分阐述量刑理由、控辩双方所提量刑情节的采纳及从重、从轻处罚理由等重点内容,努力建立科学完善的量刑指导体系。
三、关于审议意见“惩防并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源头预防作用”的落实情况。
一方面,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向相关单位发出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等内容的司法建议书,并强化司法建议反馈沟通机制,定期跟踪回访对司法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最近,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针对所审理的信用卡诈骗一案,向信用卡发放银行提出了司法建议,促动和带动了该银行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信用卡诈骗防范治理工作,巩固和扩大了审判效果。另一方面,市中级法院还注重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务公开工作,通过选择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涉案人员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审理,将职务犯罪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九江法院网上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力度。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召开了党组会和审委会专题研究,并举办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刑事法官进行学习讨论,针对审议意见进行专项部署整改落实,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对照审议意见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督查组成员表示满意。督查组同时也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制定的职务犯罪审判和量刑规范化等工作制度还处于试行阶段,需进一步加强探索,确保工作效果。建议:及时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基层法院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落实市中级法院有关指导意见和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推动工作制度落实,有效统一全市职务犯罪审判的法律适用和量刑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