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beat365提前结算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5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丰保

   

  市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 412-1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柳国发副主任的率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法律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在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区、庐山区、武宁县、永修县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18家;农贸市场、大小超市5家;餐馆、学校食堂、餐具配送中心、夜市摊点20余家。执法检查中,发现和处理了违规问题单位11 (其中取缔2家,停业整顿2家,责令整改6家,责任约谈1) ,抽检食用油、黄鳝等样品6 个。执法检查前,组织对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食品安全特别是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暗访。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总体情况

  据统计,全市现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0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300余户,食品经营户31552家,餐饮服务单位9220,畜禽屠宰企业125家。面对全市众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近年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方式,认真履职担当,强化日常监管。多年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强化领导,健全监管网络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熊永强为主任、副市长廖奇志为副主任,食药监局、卫计委、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等2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原市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质监及工商部门承担的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划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监管。各县(市、区)也整合食药监、工商、质监三部门职能,“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乡镇设有派出性质的食品药品协管站,行政村(社区)都聘请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

  (二)加大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市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将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200万元、食品检测经费5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争取上级和自筹资金5700多万元,新建了1.3万平米的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大楼,改善了我市食品检验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永修县2014年、2015年分别投入经费211.26万元、294.61万元,用于食品监管和装备建设。武宁县积极向上争取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规划项目(食品快检车)资金133.5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购置执法装备30台(件),为提升监管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一是将飞行检查模式从药品领域拓展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领域。采取市县联动、分片交叉检查和逆向检查的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增强了检查实效。二是推行痕迹管理举措,执法人员人手一本《监管日志》,对工作痕迹翔实记录,使日常监管更为具体、细致,责任更明确,追责更准确。三是对机关单位食堂、学生托管机构、托幼机构、夜市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四是对执法人员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实行绩效记分考核,督促执法人员认真主动履职,切实落实法定监管职责。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员管理。市局公开聘请了24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对社会监督员实行进出机制和动态管理,并予以奖励,促进社会监督员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六是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为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重要手段。卫生计生部门在全市13个县(市、区)设置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点全覆盖。我市创新食品监督手段的做法在行业权威杂志《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江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好社会反响。

  (四)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突出校园食品安全。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每年不少于三次对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平时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和采取不打招呼的“飞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师生安全。二是突出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农业、公安、卫计、食药、环保、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会商、联合督查制度。两年来,全市共抽检蔬菜6200批次,水果300批次,生猪猪尿6260批次,水产品50批次,合格率均在99.5%以上。农业执法支队针对农药残留、“瘦肉精”、水产品违法添加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1300 余家,发现并查处案件30多起,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三是严厉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效整合市、县执法办案力量,密切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2015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案件716起,保健食品案件34起,查处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苏某等人在普通食品中违法添加降糖药物的“黄精葛根片”案等典型案件。公安机关共办理食品类案件40起,刑事拘留食品类犯罪嫌疑人64人,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4起,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时间短,部分食品经营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对新法的主要内容不熟悉,不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到位,依法经营、依法自律的法制意识不强,消费者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没有形成。

  2、小食品生产经营者违规、违法行为突出。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极其混乱,证照不全,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健康体检。生产场所脏、乱、差,加工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有的卤菜、熟食加工点,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生产工具、容器、设备污垢厚重,生产场地内成品半成品随地摆放,甚至在卫生间内摆放食品。有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一些食品经营企业无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现象比较普遍,如八里湖市民服务中心主楼食堂,都没有进货台账,也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由于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检测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检测工作的经费完全靠自来水企业支持。因此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存在布点少、项目不全、抽检频次达不到要求的问题,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亟待加强。

  3、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食品监管人员数量并没有实质性增加,监管力量不足。如浔阳区、庐山区、武宁县分别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78家、4299家、4387家,而食品监管人员分别只有42人、26人、17人,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二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年龄和专业知识的结构性问题突出,队伍人员老化,专业人员和后备力量不足,面临着断层、断档的困难。三是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县级食品检测费用预算不足或没有,检测设备设施不完备,检测技术水平较为落后,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目前全市县区没有一家具有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市直检验检测资源基本分散在农业、卫生、食药监、质监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进行整合,检测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4、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不到位。根据法律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但我们从市(县、区)检查了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均未发现有检验机构和人员,所有的农贸市场都没有配备快检设备。九江市最大的食用农产品集散地--浔阳区琵琶湖批发市场,企业虽配有一台检验设备,但没有检验试剂,形同虚设。不做检测,而每天都进行虚假登记应付检查,给食用农产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局面。新的《食品安全法》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把该法列入“七五”普法内容和领导干部党校学习范畴,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农村、企业、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生产、销售、经营、违规处罚等内容录入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食品安全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挥广大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点多、面广、量大,问题多,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建议在《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监管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食品“三小问题”专项整治,对达不到基本生产条件和卫生要求的,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重典治乱。迅速扭转我市食品生产小作坊脏、乱、差的状况,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3、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突出日常监管和严厉打击两个方面。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既加强日常监管,又依法从严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切实防止处罚从轻、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4、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市人大常委会在2011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中就对我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但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整合。建议市政府加强领导,充分论证,下大力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要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建议市政府将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