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人大亮点工作“大盘点”

beat365提前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都昌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创新工作综述

   

  2014年,都昌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在规范中提质增效,呈现出六大亮点。

  亮点一:改进重大事项表决方式。多年来,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都是沿用传统做法,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众目睽睽之下,举手反对会议提出的事项,大家总会觉得面子过意不去,便会出现“随大流举手”、“违背意愿举手”等问题,致使决定的事项和内容缺乏真实性、准确性。1120日召开的第53次主任会议决定:为了能够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表达真实意愿,今后凡是决定涉及经济、城市建设等重大事项时,一律改举手表决为投票表决。在当月底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对政府提交的关于支持集体企业改制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结果以13票“同意”、9票“反对”、3票“弃权”险些未能通过。常委会在谋划今年的工作时,计划建立会议电子表决系统,“举手表决”将逐步消失。

  亮点二:开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在对“一府两院”整改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的基础上,首次增设了集中检查、满意度测评两个工作环节。集中检查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11月和3月进行,对之前形成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各专委会委员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递交常委会。常委会会议对集中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后,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满意,要求重新整改,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如仍为不满意,则要求政府分管副县长向常委会作说明,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作出限期整改的承诺。11月,常委会还专门出台了审议意见交办和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审议意见的办理,加强和改进了人大监督工作。

  亮点三: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都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建立宪法宣誓制度。1128日,在都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组织了通过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德俊公开向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意识。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在九江地区率先组织通过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

  亮点四:实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全覆盖。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许多代表指出“对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不够经常”的问题。以往,对县人大代表履职集中培训一般是一届一次,多在届初进行。2012518日-19日,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已组织了所有县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培训,专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领导授课。针对代表指出的问题,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14624日,再次开展代表履职培训,仍邀请省人大资深专家授课。该次培训,不仅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每个乡镇人大还挑选3名乡镇人大代表骨干参加。培训结束后,接受培训的人大代表为其他人大代表授课,实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促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大提升。

  亮点五: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同时向选民述职试点。以前,部分乡镇曾组织个别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但各行一套,不很规范。年初,将规范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确定先在春桥乡开展试点,然后全面铺开。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代表述职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在选定述职对象、明确述职内容、确定述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指导意见。1025日,在春桥乡十方村,市人大代表王开华、县人大代表彭初煌、乡人大代表彭二初面向选区140多名选民,报告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当场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接受选民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大大增强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主动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

  亮点六: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年终组织“一府两院”领导分片区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收集代表意见,这是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多年沿袭的传统做法。以往,集中走访结束后,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一府两院”,要求办理,但对办理结果则监督不太到位。2014年,都昌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年终走访收集到的代表建议连同人代会代表建议一并移交“一府两院”办理,纳入督办范围。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进行了系列创新,一是由过去选任联工委单独督办改为各专委会归口督办;二是挑选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三是组织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督办;四是由承办单位单方征询改为常委会和承办单位双方征询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五是首次评选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系列改革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大大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都昌县人大办公室袁伯荪 陈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