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专门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政府在人大监督下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依法高效履职,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等会,美根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实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人民把国家的、民族的和自己的命运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一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九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工作、高效履职,在有效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对政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有力推进了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承办、督办工作,不断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提交政府系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共835件,这些意见建议凝聚着人大代表的智慧,传递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同时,着眼工业经济发展、旅游转型升级、长江经济带建设、沿江开放开发、昌九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和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了大量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思路和建议,有效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高效开展。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中作为,围绕市委决战大工业、打造大门户、发展大旅游、推进大统筹、改善大民生、实现大跨越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牵头负责重大项目,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挂点千亿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帮扶重点企业,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上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有力促进了政府权力规范运行。每年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大代表都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询询问、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全面加强对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了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近年来政府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都凝聚着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以及全体人大代表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从政府工作层面,就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人大工作作个发言。
一、自觉接受依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政府履行职责的法定义务和内在要求,也是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全市各级政府将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高效履职的质量。
一是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按照法定程序,除每年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和重要决策,都主动向人大报告,主动征求人大意见,主动接受审议和监督。对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市政府从第三十次常务会开始,坚持每次政府常务会都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二是坚决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把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等专项报告,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推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报告,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到实处,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按照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来开展。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办理制度、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一些反映集中、影响较大、利益攸关的急难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办理代表建议态度消极、敷衍塞责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争取工作支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依法行政,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省里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后,我市也相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九江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主动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对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职权范围和程序等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精简和下放工作,加强中介组织清理、整顿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围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民主意识,依法完善决策机制。在制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切实落实重大事项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规范政府决策程序,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是强化规范意识,依法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的操作流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禁止野蛮、粗暴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公开意识,依法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化的媒介和平台,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提升信息传递效率,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
三、积极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优化人大履职环境
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方便,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在行使行政权的同时,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
一是积极支持人大立法。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有效方式,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省人大常委会也明确了设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和条件。目前我们的立法筹备工作已经基本达到省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立法权的条件和标准,并有望成为全省首批制定地方法规的设区市,市人大将开启九江立法的历史先河。政府将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科学合理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真正做到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当前,重点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积极配合和支持人大代表活动,对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专项调查、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提供方便,大力支持;对调研、视察、评议等工作中形成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逐条落实整改到位。
三是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及各专工委的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政府与人大的互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拓宽人大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渠道,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各专工委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出席、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为代表知政、参政拓宽渠道。
四是积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支持代表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认真解决好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视察检查等工作经费,积极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尤其在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切实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政府工作,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做大九江步伐,奋力开创双核发展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