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松远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浔就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晓慧,市政府副市长李军陪同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永修、瑞昌、彭泽和湖口等地的水泥、化工、制药和冶金钢铁等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情况以及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等情况。在浔召开了有市政府、市人大城环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执法局、市商管办、市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汇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九江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汇报,永修、瑞昌、彭泽和湖口四县(市)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与会人员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
陈松远充分肯定了九江市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所做的工作。一是各级领导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三是地方立法保障取得实质性成果;四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建筑扬尘防治和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强调,打赢蓝天保卫战,还任重道远。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监管力度。
市人大城环委、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城环委 戴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