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beat365提前结算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各级地方人大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人大定位,与时俱进履行好法定职责。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权力,以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保障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 

  依法规范人大监督工作。规范人大监督工作,要将“熟练掌握地方人大的监督形式,把握五个基本原则,处理好四个关系”有机统一起来。即熟练掌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和视察、开展工作评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专题询问等;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依法办事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原则、抓大事的原则、透明度的原则;处理好监督支持的关系、监督参与的关系、会议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关系、“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关系。 

  改进监督措施,把握监督要求。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监督,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即明确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对象,选准题目、突出重点、多管齐下、明确要求。要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政府转变经济管理职能。要加强和改进行政行为监督,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要督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要督促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着力推进创新,提升监督实效。要创新思路。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反复研究、慎重确定当年人大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要创新方法。紧紧围绕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以大的创新带来大的发展,大胆探索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要创新点子。及时把握新形势,探索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委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领导,是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科学界定重大事项,遵循法定原则、大事原则、群众利益原则和实效原则,着力反映本行政区域内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协调机制,为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的关系,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同级党委决定重大问题事先与人大沟通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制度。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任免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对拟任人员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任免关。为了深入实施法官、检察官任前调查,有序推进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增强法官、检察官的公仆观念和自律意识,对提请任命的审判员和检察员实行任前公示。在选举任免工作中,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 

  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着重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重代表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搭建平台。认真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搭建好代表活动平台,拓宽发挥代表作用渠道,创建“代表之家”,推动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推行“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制度,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密切与代表联系,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基础。坚持实施“双联”工作责任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坚持和完善建议督办机制,不断提高议案建议的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要健全机制。尊重和维护代表权益,建立健全代表激励制度,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为代表在工作上撑腰,生活上关心,经费上保证,事业上支持,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己任,积极投身于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 

  四、改进作风,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着力提升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而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加强学习提素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改进作风抓落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察实情、深入群众找问题、结合实际出实招,通过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有力支持。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完善制度求实效。内要发扬成功经验,外要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明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建好队伍激活力。切实把人大看作是二线的工作、二线的干部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实一批高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同志到人大干部队伍中来,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培养、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九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兆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