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调研的实施方案》(瑞人常办字〔2015〕12号)的文件要求,黄金乡人大于11月中旬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抽查、上门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金乡下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约10500人,目前全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共107户23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共1户1人;农村低保对象共106户234人。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积极开展了一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按照“应保尽保、公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及时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该项工作已经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通过,未发现1例“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现象。乡民政所每季均能够按时足额将群众的最低生活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未出现列支、挪用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乡政府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组织学习《社会救助条例》等形式提前对全乡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村也相继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本村实际,提前为全乡即将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和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民政所成员及各村支部书记为组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村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通过采取进村逐户走访的方式对全乡所有在册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员就业情况及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实,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好政策关。
(三)强化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
为了使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自2012年以来,本乡每年都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在乡村设立宣传栏将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及举报电话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守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最后一道防线,让该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于民。
(四)开展结队帮扶,积极为低保对象提供政策性优待。
乡党委、政府在每年的大走访活动中都将各类惠民政策印制成宣传册发放至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民政、劳保、农医、团委、妇联、工会、农保等归口平台开展结队帮扶,从就业、就医、就学、养老等方面帮助低保对象减轻家庭负担。
三、存在问题
一是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由于家庭收入、个人消费、劳动就业等情况属于公民隐私和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加之,部分低保对象有意隐瞒此类信息,因此,这就给基层民政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无法准确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隐形收入状况,导致实行动态管理难度较大。
二是低保信访事件担子重。在一次国家审计瑞昌市民政专项资金行动中,本乡的一位低保对象被查出个人实际财产收入超出享受低保政策范围而被审计组依法取消低保资格,尔后该村民为此事经常到信访局进行上访,信访部门在接到信访件后从未进行有效处置而是直接签发转交黄金乡协调解决,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无形中给本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阻力。
三是基层民政力量较薄弱。目前各乡镇的民政所基本上都只配备一到两名工作人员,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又比较复杂,任务异常繁重,干部工作压力相当大。
四、意见建议
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由市政府出面,将民政、财政、税务、人社、银行等部门涉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资料上传至公共信息平台,在不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下可实现内部共享,方便工作人员及时对本地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访案件终结制度。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信访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责任通过立法途径制定相关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哪些不在信访受理范围之列,有效避免类似情形'重复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因人员力量安排不足而影响基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的事情由来已久,因此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市直主管部门应向组织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将热爱民政事业的优秀人才吸纳进基层干部队伍中来,提前为该项事业注入新鲜血液。(瑞昌市黄金乡人大 罗楚鹏)